固废垃圾是指在建筑物的建设、维修、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,包括废混凝土块、沥青混凝土块、砂浆、碎砖渣、金属、竹木材、装饰装修产生的废料、各种包装材料和其他废弃物等,约占城市垃圾总量的30%-40%,是较大城市垃圾源。
我国大部分固废垃圾都是在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的情况下,直接露天堆放或填埋。这种处理方式不仅占用了大量宝贵的土地资源,而且浪费了许多可以循环利用的短缺的建筑材料,同时清运和堆放过程中的抛、散、滴、漏和粉尘、灰沙飞扬等问题,又加重了环境污染。
垃圾资源化利用符合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国策,处理好垃圾资源化利用,在获得环境效益的同时,还兼具了良好的经济效益。垃圾再生产品,包括再生骨料、再生无机混合料、再生砖、再生混凝土等,可广泛用于各类道路工程及市政、园林、河道护坡、广场等领域。